高爾夫是在比賽場地上以球桿打擊,
進行一回合18洞(或更少洞數)的一項運動。
每一洞是從該洞開球區以一打擊作為開始,
在球進該洞時結束。
處罰
當球員或其桿弟的行為違規,
則要施加處罰。
若該球員或其桿弟看到或接受另一人採取有關該球員的違規行為,
卻未反對或制止, 同樣要施加處罰。
處罰球員的本意為抵銷其任何潛在優勢,
下列為三種主要的處罰標準:
罰一桿:
若違規造成的潛在優勢是輕微的,
或球員採取罰桿脫困,
從球原位以外的地方打擊。 比洞賽和比桿賽皆適用。
一般處罰:
若違規造成的潛在優勢較罰一桿的情況重大。
在比洞賽輸洞,
在比桿賽罰二桿。
取消比賽資格:
若違規涉及嚴重脫序行為或造成的潛在優勢過大,
使該球員的桿數無法被認為有效。
比洞賽和比桿賽皆適用。
比洞賽中球員及其對手可以同意如何解決規則問題,
只要不是蓄意以錯誤方式引用規則。
高爾夫規則中不同處罰所對應的情況
前面說明了三種處罰方式,
想必各位依然對甚麼時候會有處罰的情況還不是很清楚,
接下來便讓我們針對三種處罰進行說明。
罰一桿:
- 未先標示球的位置就將球撿起
- 撿起或蓄意移動其他球員的球
- 移除鬆散自然物時移動到球
- 罰桿脫困(脫困區以該洞向原球位置向後延伸的直線為參考線)
一般處罰:
- 對手可以詢問球員在該洞已用的桿數,若球員未回應或給予錯誤的桿數且未即時更正
- 蓄意改變比賽場地條件,試圖影響自己或對手的球或打擊
- 打擊移動中的球
- 打擊不正確的替代球或錯誤球
- 打擊位於果嶺上的球時,球打到另一個位於果嶺的球
- 蓄意擋轉或擋停運動中的球
- 移動旗桿並影響到球
取消比賽資格:
若球員知道自己違規時,蓄意不施加,或球員間約定忽略任一規則或應得的處罰
高爾夫規則-多重違規
若球員違反不同規則或重複違反同一規則,
處罰取決於球員的行為。
若違規行為無關聯性,
則依次分別處罰。
反之則只有單一處罰,
但若多次違規有不同程度之處罰時,
採用較重之處罰。
當球員採取罰桿脫困時的罰桿,
必須在其他處罰以外施加。
高爾夫球跟其他運動一樣,有違規相關的處罰,是滿容易理解的。不過怎麼覺得,高爾夫比起其他運動違規的處罰還來的嚴苛!